今天跟著瀚而普進口外貿代理小編一起來看看FOB貿易術語下的義務劃分以及術語變形!更多進口外貿代理歡迎來電咨詢瀚而普上海外貿進出口公司,服務熱線:021-35383360
離岸價:FOB--FreeonBoard(成本價)
也稱為船上交貨(指定裝運港)條款。這是指當貨物于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,賣方即完成其交貨義務。這意味著買方從此時起,應負擔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及損壞的風險。也就是說在貨物于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,該貨物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就轉移給買方了。
(一)買賣雙方基本義務的劃分
按國際商會對FOB的解釋,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基本義務,概括起來,可作如下劃分:
1、賣方義務
(1)在合同規(guī)定的時間或期限內,在裝運港,按照習慣方式將貨物交到買方指
派的船上,并及時通知買方。
(2)自負風險和費用,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。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(xù)時,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(xù)內。
(3)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;
(4)自負費用提供證明貨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單據。如果買賣雙方約定采用電子通訊,則所有單據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交換(EDI)信息所代替。
2.買方義務
(1)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的證件。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(xù)時,辦理貨物進口以及必要時經由另一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(xù),并支付有關費用及過境費;
(2)租船或訂艙,支付運費,并給予賣方關于船名、裝船地點和要求交貨時間的充分的通知;
(3)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;
(4)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單據,受領貨物,并按合同規(guī)定支付貨款
(二)FOB貿易術語的變形
(1)FOBLinerTerms(FOB班輪條件)
這一變形是指裝船費用按照班輪的做法處理,即由船方或買方承擔。所以,采用這一變形,賣方不負擔裝船的有關費用。
(2)FOBUnderTackle(FOB吊鉤下交貨)
指賣方負擔費用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船只的吊鉤所及之處,而吊裝如艙以及其他各項費用,概由買方負擔。
(3)FOBStowed(FOB理艙費在內)
指賣方負責將貨物裝人船艙并承擔包括理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。理艙費是指貨物入艙后進行安置和整理的費用。
(4)FOBTrimmed(FOB平艙費在內)
指賣方負責將貨物裝人船艙并承擔包括平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。平艙費是指對裝入船艙的散裝貨物進行平整所需的費用。
在許多標準合同中,為表明由賣方承擔包括理艙費和平艙費在內的各項裝船費用,常采用FOBST(FOBStowedandTrimmed)方式。
FOB的上述變形,只是為了表明裝船費用由誰負擔而產生的,并不改變FOB的交貨地點以及風險劃分的界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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